| 招标公告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HHZB2004—131
弥勒县第四中学的教学楼工程,已由弥勒县发展计划局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招标范围规模:
招标范围为:图纸及招标文件
招标规模:框架五层,建筑面积约2200m2
2、2工程建设地点为弥勒县吉山北路(弥勒县第四中学院内)
2、3计划开工日期为2004年9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05年4月1日,工期210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施工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标准。
3、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匀可对上述教学楼施工招标工程项目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能参加投标。
4、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参级及参级以上资质的法人。
5、投标申请人可持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从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公司弥勒业务部处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为2004年7月28日至2004年8月2日,每天上午8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
6、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为1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公司,并另加邮费每套 50元
。招标公司在收到邮购款后 2 日内,以快递方式向投标审请人寄送资格预审文件。
7、资格预审申请书封面上应清楚地注明“ 弥勒县第四中学教学楼工程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
8、资格预审申请书须密封后,于2004 年8月5日11时00分以前送至弥勒县建设工程交易所,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
9、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告知投标审请人,并预计于2004年8月8日前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或电话通知,在此时限内未收到通知的即未获得投标资格。
10、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联系电话:(0873)6135391
联系人:陈 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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