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HHZB2005-119
弥勒县江边乡的江边中心学校教学楼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0建筑面积约1420平方米,框架结构四层;概算总投资131万元
2、1招标范围规模:
招标范围为:图纸及及招标文件
2、2工程建设地点:弥勒县江边乡江边街
2、3计划开工日期为2005年8月26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06年2月26日,工期180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施工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标准。
3、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匀可对上述施工招标工程项目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能参加投标。
4、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三级以上资质的法人
5、投标申请人可持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从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公司弥勒业务部处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为2005年7月19日至2005年7月26日,每天上午8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
6、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为1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公司,并另加邮费每套 50元
。招标公司在收到邮购款后 2 日内,以快递方式向投标审请人寄送资格预审文件。
7、资格预审申请书封面上应清楚地注明“弥勒县江边乡中心学校教学楼工程”字样。
8、资格预审申请书须密封后,于2005 年8月1日11时00分以前送至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
9、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告知投标审请人,并预计于2005年8月2日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或电话通知,在此时限内未收到通知的即未获得投标资格。
10、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联系电话:(0873)6135391 联系人:唐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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